河南省国防工业工程质量监测站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发布时间:2021-05-28     来源:      浏览:4076次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河南省国防工业工程质量监测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依据《2021年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特制订本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河南省国防工业工程质量监测站是中共河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主管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照豫编办[2012]223号文核准的职能,承担全省国防科技工业工程质量监测、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环保监测工作

二、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河南省国防工业工程质量监测站招聘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笔试与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面试由省委军民融合办组织,体检、考察等工作按照有关要求进行。

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我站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站领导担任,成员由综合办公室和用人部门等负责人组成。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

我站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1名。具体招聘对象、岗位、专业和人数见附件:《2021年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应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 《岗位信息表》中条件表述的“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特指2019年、2020、2021年3年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 “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五、信息发布及咨询

招聘信息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及河南省核工业地质局网站(http://www.hnhgy.com)同时公布。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查询初审结果、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4个环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工作由我站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1日9∶00至6月4日17∶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本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二)应聘资格审查。我站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及时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在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三)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于2021年6月2日9∶00至6月6日17∶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1年6月1日9∶00至6月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1年6月 4日17∶00后,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四)报名确认及网上缴费。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8日9∶00至6月11日17∶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收费标准。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应聘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6月8日、6月9日9∶00—17∶00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免缴费用手续。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主楼1617房间(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六)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应聘人员,于2021年6月30日9∶00至7月3日14∶30,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七)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于2021年6月18日17∶30前,到省直有关单位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重复报名、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七、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此次考试遵守当时防控要求。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为综合类。综合类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 时间安排。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3日(周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5∶30《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在河南省郑州市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 加分政策。按照《2021年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实施。

4.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5. 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登录河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进入面试人选根据《2021年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中确定的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由省委军民融合办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前,由我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所应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要求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河南省核工业地质局网站公布总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1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考生个人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八、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提交入职承诺书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经上级部门确定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报批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按照《入职承诺书》予以处理。

十、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未尽事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本方案与《2021年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一致的,以省人社厅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

省国防工程质监站综合办  0371-65050380

监督电话:

省委军民融合办政治部  0371-65509636

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0371—65901761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71—69690394。

 

附件:《2021年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021年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序号

主管部门

用人单位

经费供给形式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条件

备注

27

中共河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国防工业工程质量监测站

财政全供

专业技术岗(综合类)

27020111

1

通信工程类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士学位以上

19861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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